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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保银到会指导霍山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时间:2023-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不断激发支部凝聚力、创造力,3月29日上午,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保银到会指导,霍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颖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会前准备情况、巡视整改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党支部书记杨磊代表支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全体支部党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谈不足,找差距,促提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唐保银充分肯定了此次组织生活会的成果,指出本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紧扣主题,批评深刻,措施有力,形成共识,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目的。

结合此次组织生活会,就进一步加强霍山检察工作,唐保银要求霍山县院党组: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坚持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力戒形式主义,大兴务实之风,提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实效,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实效。二要坚持党建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院党组要始终把管党、建党、治党主体责任担起来,不断探索检察业务与党建工作的融合之道,结合霍山县院实际,积极创先争优,实现党建高质量、检察有力量的发展目标。三要坚持做实为民检察。要加强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