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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好干警】勇于担当 正义满怀——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李胜恩先进事迹
时间:2020-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李胜恩同志20117月自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公诉科、第一检察部工作,始终扎根检察办案一线,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用于司法办案实践,在法治建设的检察环节贡献力量。

一名勇于担当的检察官。自20147月独立办案以来,李胜恩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共计600余件,且能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办理了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参与办理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

参与办理涉黑案件2件。20172018年度,参与办理李智、汪硕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被告人作案时间长、次数多,该案经一、二审判决,对主犯李智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六安市最早起诉、最早终审判决的涉黑案件,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201911月参与办理刘训、刘世红等2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罪名复杂、时间跨度长,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班加点熟悉案情,实现该案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快办快结。

参与办理多起涉恶案件。如参与办理张华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为六安市首例套路贷类型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六安市裕安区月亮岛小区华晨物业公司代太兵等人涉恶案件,审查逮捕张维等人涉恶案件中的马林、张号、郝亮等重要成员,审查起诉郝亮涉恶案件。

一名饱含情怀的检察官。李胜恩同志对检察工作尤其是公诉工作始终葆有浓厚的兴趣、深深的情怀。刑事检察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在检察系统内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他却说“公诉虐我千百遍,我待公诉如初恋”。李胜恩同志始终坚信“优秀的公诉人是案件喂出来的”训言,从进入检察院工作开始,就将案件看做矿产,始终坚持多办案,办好案,在办案中成长,在成长中办案。面对极大的工作量,他笑谈“一入公诉深似海,从此懒惰是路人”。李胜恩同志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提高司法办案水平,进而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的能力。希望通过司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他所办理的每一个司法个案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他始终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所办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名勤于专研的检察官。在加强办案的同时,李胜恩同志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始终对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及检察理论的学习、研究抱有浓厚的兴趣,利用业余时间积极撰写调研文章。自参加工作以来,分别在《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官》、《江西警察学院学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安徽法学》、《安徽检察》等国家级、省级期刊杂志上发表检察业务研究及检察理论文章10余篇。李胜恩同志还积极分享经验所得,多次在本单位开展青年干警大讲堂及受其他单位邀请开展讲座。在经验分享过程中,既推介了经验所得,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讲演能力。

一名成就显著的检察官。李胜恩同志的工作表现受到院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也取得了多项荣誉。多次被评为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20152019年连续五年获评六安市裕安区优秀公务员,期间获区委、区政府表彰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暨最佳辩手,2017年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018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2019年入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