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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政府出台文件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六安市政府出台《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一要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特别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要在行政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重点地区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公益诉讼个案的剖析和类案的研究,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二要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要对照检察建议全面自查,对确属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应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托、延迟落实和反馈。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三要认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检察机关撤诉,并认真做好应诉答辩,不得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延迟答辩举证,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四要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机制。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联系沟通机制,互通案件线索等情况,坚持司法监督纠错和自我纠错相结合,并继续将行政机关参与公益诉讼前程序等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成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