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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一男子不尽赡养义务,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时间:2019-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5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遗弃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四川省眉山市一科技有限公司务工,且任该公司生产部经理,王某某夫妇在四川省眉山市购置房产两套且名下有存款三十余万元。其父母自2016年至2019年先后5次生病住院并花费高额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王某某从未回来照顾父母,其父母多次打电话找王某某要钱看病,但王某某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王某某母亲自2016年手术后,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但王某某从未回来照顾过其父母。犯罪嫌疑人某某在父母生病期间,未支付医疗费用母亲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遗弃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