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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救助暖民心 扶危济困显真情
时间:2020-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六安市检察院与舒城县检察院检察官首次开展跨省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开辟了跨省司法救助工作与相关单位协作机制的新篇章,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

案情回顾:

事情从一场性侵案件说起:小玉(化名)是一名刚满十周岁的儿童,随着母亲(二级智力残疾人)从自己的家乡湖北省孝感市来到安徽省舒城县。小玉的母亲经湖北老乡介绍,和舒城当地的一名水电工非法同居在一起。小玉随着自己的母亲和这个陌生的"叔叔”住在一起。2019421日,对于小玉来说,是人生噩梦的开始,这位本应像父亲一般的"叔叔”却如洪水猛兽般将罪恶的黑爪伸向了她,对她进行了性侵害,并导致其生殖系统损伤引起失血性休克。

案件发生后,小玉的大伯(临时监护人)将其接回湖北省孝感市,并来到我院申诉小玉困境,请求帮助。被告人已被法院判决并交付执行,但对小玉未进行任何赔偿,也未支付小玉的医疗费。小玉是未成年人,因本案造成轻伤二级,更严重的是对小玉的心理产生了极大伤害。其父母均是智力残疾人,家庭系贫困户,无任何经济来源。

主动救助,送上司法曙光:

得知这一情况后,六安市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随即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但问题随之而来,被救助人远在外省,其父母皆是智障残疾人,监护人如何确定?救助金如何发放?如何使小玉的后续生活学习得到保障?

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与舒城县检察院控申部门的检察官们随即奔赴湖北省孝感市,在孝感市检察院的大力协助下,先到小玉所在学校了解其当前的学习生活情况,面对面进行了交流,随后又来到小玉家所在地村委会,通过与村干部和当地驻村扶贫队长的深入了解,对被害人家庭情况及其大伯的监护能力进行充分、细致的调查核实,最后决定将救助资金拨付小玉大伯管理。

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根据《安省司法救助条例》规定,按最高幅度为小玉争取了救助金28493.51元。20191223日,救助金到位后,市检察院和舒城县检察院控申部门的检察官们赶赴湖北孝感,在孝感市检察院和小玉所在村委会的共同见证下,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小玉大伯的手上,并一再叮嘱照顾好小玉,务必将救助金用于小玉的生活学习。同时,我们与孝感市检察院协调沟通,有序衔接,孝感市检察院将做好回访工作,既立足于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当前生活困境,也着力改善未成年人的身心、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案的办理,是我市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对异地司法救助工作的探索,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了六安检察的良好社会形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刑事伤害无情,法律却有温度。2018年以来,六安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共救助未成年人343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06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