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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时间:2020-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在2020年1月13日联合出台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制度措施,近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即将侦查终结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启动讯问合法性核查,并利用该院远程提讯设备,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了远程询问,及时对张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办理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 

    该院在收到舒城县公安局送达的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一案《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即开展对此案立案核查工作,依法向舒城县公安局调取了该案卷宗材料、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讯问记录、犯罪嫌疑人入所身体检查记录等进行核查,听取了看守所驻所医生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并询问了犯罪嫌疑人,进行全方位核查。重点核查侦查机关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情形。当前,受新冠疫情影响,看守所暂停办案人员对在押人员当面接触的提讯,为了在不影响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技术信息优势,利用该院办案区内的远程提讯设备对张某进行了询问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询问中,检察官就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时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诱供,正常饮食、休息是否得到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经核实,该院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不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依法制作核查意见书送达舒城县公安局。 

    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是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体现,更是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积极贯彻落实。该项核查制度为排除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开辟了新的路径,做到早发现、早排除,确保重大案件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当下,使用远程提讯助力核查案件的办理,是“智慧检务”在检察工作中的进一步深化应用,下一步,我院还将继续深入探索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的办理,努力实践,大胆创新,认真总结和提炼案件办理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争取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