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六安检察:切实履行职责 确保监管场所汛期安全
时间:2020-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连日来,我市普降大雨,部分地区汛情严重。为切实做好汛期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六安市检察机关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辖区看守所安全稳定无事故。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汛期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防汛工作,细化责任落实。霍山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第一责任人、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监管场所抗洪小组,积极落实好防汛责任。

强化科学应对,制定应急预案。金寨县检察院加强与看守所联系,帮助完善监管场所防汛抗洪应急工作预案,明确防汛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组织指挥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做到防范到位,应对及时。

强化物资保障,做好隐患排查。霍邱县检察院与看守所积极沟通,购置两台抽水机,一旦发现监区内有积水,及时向外抽水。舒城县检察院联系看守所做好物资储备工作,提前准备必要的食物和饮用水,确保在极端情况下民警和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还要求看守所每天对监区及其围墙四周进行检查,对供水、供电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市检察院与市看守所共同成立防汛抗洪工作领导组,统筹做好防疫和防汛两项工作。市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时刻关注汛情变化,与市看守所保持全天24小时信息畅通,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汛期安全防范检察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