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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金寨两人因开设赌场被判刑
时间:2022-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金寨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


案情介绍

     2020年4月至10月,王某某伙同王某军(另案起诉)、陈某某等人开设赌场,邀请多人以“斗牛”、推“二八杠”为主要赌博形式,有组织的开设赌场。2020年10月至12月,王某某、陈某某以同样的方式在某小区内开设赌场,邀集人员赌博。
     被告人王某某开设赌场,为赌博人员提供场地、服务,设定赌博方式并抽头渔利,陈某某在赌场内烧饭、打扫卫生,并望风报信。期间王某某共抽头渔利13000余元,陈某某获利10000余元。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二、被告人陈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三、追缴被告人王某某的违法所得13000元、陈某某的违法所得10000元(已退缴),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开设赌场罪的刑罚幅度予以提高,体现了国家坚决打击赌博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的力度和决心。希望广大群众清醒意识到赌博的危害,自觉远离赌博,用自己的智慧、勤劳、汗水获得财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自觉遵纪守法,切莫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