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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检察宣传进乡村,以案释法入民心
时间:2023-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8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汪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在该县落儿岭镇古桥畈村以“巡回法庭+普法宣传”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当庭指控被告人汪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造成汪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属醉酒驾驶,建议判处被告人汪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在发表意见时,公诉人以案释法,结合危险驾驶罪的危害等多角度全方位地对旁听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被告人汪某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采纳了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办案检察官与县法院、落儿岭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等开展座谈会,听取村民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村民们纷纷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希望检察院将普法宣传常态化,切切实实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