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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务公开——舒城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起诉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时间:2023-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和方式,通过将人民群众引入参与检察工作中,既能充分展现检察机关职能,更是对检察人员履职尽责的有效监督。近年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全过程,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机制建设、拓展参与渠道,不断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做深做实。

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2023年5月10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对10起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并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宣告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对案件主要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公开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现场送达。与此同时,告诫被不起诉人要珍惜法律给予的机会,引以为戒,增加法律意识,谨守法律底线。被不起诉人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纷纷表示将引以为戒,珍惜机会,做个守法好公民。

人民监督员对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表示赞同,并肯定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做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