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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酒后持刀刺死公安民警”案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8-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1011,经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酒后持刀刺死公安民警”案犯罪嫌疑人汪某利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汪某贵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8928 日晚,霍邱县夏店镇平楼村卞老庄组汪某利在家中请帮忙收稻的邻居吃饭时,与同桌人发生争执,要求公安机关出警。接警后,夏店派出所民警许传宝带领一辅警处警。许传宝在现场处置时,犯罪嫌疑人汪某利、汪某贵兄弟两人对许传宝进行撕扯、推搡,造成许传宝摔倒在院内地上。后汪某利突然手持尖刀连续朝许传宝猛刺两刀,一刀刺中许右臂,造成右上臂贯通伤直达肝脏,另一刀正中胸口,致肺脏、肝脏、胸主动脉破裂,造成许急性出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六安市两级检察机关均高度重视,霍邱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市检察院侦监处专门听取案件汇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