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2个,其中业务机构有: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与职务经济犯罪检察);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第四检察部(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第六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加挂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第七检察部(综合业务及政策、法律、检察业务理论研究工作,加挂检察技术部与法警支队牌子);第八检察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及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管理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检务保障部。
机关党组织办事机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第七检察部。
驻所检察室不纳入改革范围,待中央出台新的规定再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