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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时间:2021-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4日在六安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开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341302人,审查起诉案件27943911人;办理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案件101,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314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03件,同比上升15.6%;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0件,同比上升78.1%2件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件,检察听证工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市检察院和金寨县检察院分别荣获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裕安区检察院被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市检察院以及金安区、裕安区、金寨县、霍山县检察院被命名为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在2020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六安市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位列全省检察系统第一名。

一、强化责任担当,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指导意见》,确立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案件会商、快速办理、风险评估等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涉疫案件1010人,监督立案12人,批捕55人,起诉1417人。霍邱县检察院提前介入、高效办理吴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3天即完成审查并提起公诉,被省检察院评为“涉疫典型案例”。坚持“非必须、不接触”原则,灵活运用信息技术受理案件、接待律师、接访群众、远程审讯,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档、不松劲。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333人参与隔离点值守、入户摸排、防疫宣传,全力以赴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出台《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十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92人;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快捕快诉,从重打击,办理了“存德”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8亿元、“中佳易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亿元等案件,依法追诉了全市首例洗钱罪案件。与六安银保监分局建立打击金融犯罪协作配合机制,形成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合力。助力精准脱贫,妥善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对农民工维权案件支持起诉21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74.72万元;关注因案致贫群体,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8件,发放救助金154.13万元,彰显司法关怀;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强党建、促发展、解民忧,11个结对村全部出列,737户建档立卡户全部实现脱贫。助力污染防治,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4人,提起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17件。建立“河湖长生态检察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配合“河长办”“林长办”共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六安·合肥水源地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强化区域司法协作,提升保护合力。

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六安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开通专门咨询电话和邮箱,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联合市工商联举办以“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常态化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企业意见,提供精准司法保护。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受理涉民营企业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0件,已办结11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坚持“少捕、少押、慎诉”,综合考量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害性大小,依法对2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践行为民司法,在平安建设中发挥检察作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7人、起诉19人,依法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86人、起诉316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力度,依法批捕“套路贷”“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176人、起诉135人,办理了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依法办理相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六清”目标,紧盯重点案件,坚持重拳出击,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9 228人,叶集区检察院批捕、霍山县检察院起诉了彭某某等2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扎实推进案件清结,做到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共介入侦查12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66条。实行“一案一台账”“一案一团队”“一案一推进”,加快办案进度,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全部清结。积极推进行业清源,紧盯十大行业领域,就办案中发现的执法司法、行业监管等问题,向公安、法院以及教育、水利、金融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6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新格局。1621件次来信来访,按规定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举办公开听证会134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裕安区检察院《检察听证催化检察权治理效能路径》获“长三角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奖”。进一步规范刑事申诉案件办案程序,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案件一律导入程序办理,全年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4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412件,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89.9%,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8%,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社会对抗。将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3件。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惩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6人,起诉158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1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同签署相关合作框架协议,全市检察机关121名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0余次。

三、牢记宪法定位,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倾力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专业化刑事检察部门或团队,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办案质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和不构成犯罪的,不起诉338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9人、撤案65人,纠正漏捕9人、漏诉88人。做深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17件,法院采纳12件,同比上升33.3%。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人。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29人起诉28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8人。开展判实刑未收监执行专项检察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加强漏管、脱管监督力度,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

奋力做强民事检察。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提出抗诉8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件。着力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严厉打击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假官司”,依法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6件,监督纠正36件,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注重将监督重点放在民生领域,维护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56件。注重维护审判权威,对于不符合监督条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增加行政检察产品供给,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8件。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参与联合执法、开展专项监督等形式,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22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3件,超过83%得到积极回应、及时采纳。对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没有及时整改或相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23件,全力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在办好法律明确规定的4+1”领域案件基础上,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49件。就全市多地发生的私自运输、存储、销售汽油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通过检察建议、圆桌会议,推动相关部门厘清职责、专项治理。

四、加强政治建设,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常学常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力推进党建工作积分制管理,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建成六安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常态化开展主题演讲、主题党日等活动,选树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引导检察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突出履职能力建设。开展大学习大培训,运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加强日常学习,继续与高校联合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注重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的学习贯彻,通过专家讲座、知识测试、个人自学等形式,努力领悟法条背后的“法理”。建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推进检察官业绩考核,引导、激励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大力应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检察官减负、为司法公正加分。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名干警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2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3干警获评全省“业务能手”,国家级、省级理论课题立项4个。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汇报演练中,市检察院获评优胜单位。

突出纪律作风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落实防止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日常监督。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以“三个自觉”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日常警示教育,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扎实推进系统内巡察工作,与县区党委联合对一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并完成对两个基层检察院的巡察“回头看”,持续营造廉洁务实、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两级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8次,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定检心、解难题、谋发展。我们始终坚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0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4次、组织观摩庭审活动14次,共邀请500余人次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在广泛深入的监督中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我们始终保持与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在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取得了成绩,实现了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比发展大局新形势,检察理念、职能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服务保障能力水平还不够高,延伸职能触角、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比法治建设新要求,民事行政检察短板较为突出,公益诉讼检察还需深化拓展、治理效能还需提升,监督实效还需增强。三是对照美好生活新需求,检察产品的供给还不够充分,基础薄弱、能力不足依然是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短板,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还不多。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政治责任为关键,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3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促进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司法救助。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更加有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以法治自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在促进长效常治上发挥积极作用。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加大普法力度,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持续深化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抓好司法为民实事,努力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更加全面均衡推动检察发展。坚持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用客观公正来统领检察理念的转变和落实。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拓展巡回检察力度和广度,更好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狠抓民事诉讼精准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强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以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民事执行监督。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等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协作联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更加从严从实锻造过硬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毫不动摇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专业人才基础。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检务督察,协助配合做好巡视巡察工作,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保持队伍清廉本色。更加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宣传,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站位全局的政治自觉,以忠诚履职的检察担当,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六安绿色振兴、实现赶超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