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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
时间:2024-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16日在六安市第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保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着力在学思践悟中凝心铸魂、在履职尽责中担当作为、在正风肃纪中明德塑形,政治法治融合更攀新高峰、保障护航发展再作新贡献、业务队伍建设跃上新台阶,六安检察工作现代化呈现新局面。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387911业务考核指标排名全省前五其中8项排名全省第一,16个集体和25人次获得级以上荣誉。

一、坚持治罪与治理并进,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惩防并举,促进长治久安。

维稳护安,展现检察担当。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681285人,起诉35835394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49人。严格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重拳惩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起诉21179人。坚决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5206人,起诉毒品犯罪案件3345人。依法精准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434962人。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617件924人。

宽严相济,彰显检察智慧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该宽、严、罚当其罪。积极适应轻罪案件占大多数的犯罪结构变化,依法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51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570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从2022年的22.82%降至16.56%。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6160人,适用率为87.55%,积极在检察环节开展矛盾化解与教育转化,被告人认罪服判成为常态。

聚力反腐,履行检察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强监检衔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起诉3439人,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4,追回涉案赃款近亿元办理了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华受贿案等重大案件。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办理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省首例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的职务犯罪案件。

诉源治理,优化检察方案。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扎实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针对寄递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社会管理和行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9件,回复采纳率达到100%,位居全省第一,有力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促进源头防治。霍山县检察院针对60家网络外卖平台存在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全县网络餐饮服务市场依法规范运营。

二、坚持服务与保障并举,护航更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紧跟市委工作步伐,以精准服务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法治“亮色”

全力护航,营造安全金融环境。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98348人。护航金融安全,紧盯高风险金融机构、网络借贷等重点领域,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1827人。积极参与“国门利剑”等专项行动,市检察院与市税务局共同制定《办理涉税犯罪案件协作办法》,打击与治理骗取留抵退税行为,依法严惩危害税收犯罪,起诉14件33人。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建立洗钱线索多边通报机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提起公诉7件。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舒城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助力企业,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法治力量助推六安深度融入长三角、全面链上大合肥,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品等犯罪82131人。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共会见企业家32人次。建立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制度,经依法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2人。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专业人员名录库,对10个案件启动合规程序,助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入选六安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优秀项目。

勠力守护,营造生态文明环境。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污染坏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资源环境类案件117256人。1名干警获评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认真落实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在“4+N”法定领域公益诉讼立案37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60件,追索赔偿金(包括惩罚性赔偿金)共7711.5万元。霍邱县检察院对代某某30余人非法炼铅污染环境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定环境损害赔偿1800万元,追索惩罚性赔偿30.7万元,获法院判决支持。赓续老区红色血脉,办理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件。霍山县检察院和合肥军事检察院联合办理的督促保护诸佛庵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安徽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坚持法理与情理并立,供给更高品质法治产品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精神,守民心、护民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痛点,办好“小案”惠民生深入参与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07追索惩罚性赔偿金1796.5万元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努力让人民群众“医食无忧”守护群众生活安宁,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办理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件。叶集区检察院开展卤菜非法添加罂粟行为公益诉讼领域小专项活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持续开展“检察蓝”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助力农民工追讨欠薪181万余元,努力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

找准焦点,化解矛盾了民愿。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等1612件,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阅批重要群众来信、院领导包案等重要措施,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149件,化解率达到91.95%创新以公开听证形式审查信访案件118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第三方评议,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作用,办理相关案件132178人,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发放司法救助金163.4万元,同比上升93.6%。

破解难点,综合履职解民忧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100起诉133重点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63起诉73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较轻的依法不批捕65不起诉129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92人。加强检校合作,金安区检察院新建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办案区,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在部分学校成立驻校“检小君”未检工作室。提升保护合力,金寨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县域内多家KTV可能存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问题,向县公安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用好“府检联动”机制,与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联合推进入职查询及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共建未成年人保障体系。

打造亮点,法治宣传润民心。创新线上普法形式,先后策划“民法典答题”“强制报告解读”“开学季”等线上普法互动答题活动13次,近10万人参与互动。市检察院新媒体7次进入安徽“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月排行总榜十强。延伸线下普法触角,先后组织干警走进皖西学院、霍山县漫水河镇、金安区东市街道等开展普法宣传149次。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136名检察官担任13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66次。

四、坚持依法与能动并行,强化更高质效法律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以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客观公正,刑事检察施之以“优”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立案191件,监督撤案220件,书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99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23件。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部署开展对刑事拘留后未捕未诉案件、证据不足不捕及不构成犯罪不捕案件专项查,发现监督线索13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18,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61件。开展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件。依法对全市5个看守所及7个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24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5件,依法提请收监21人。

精益求精,民事检察为之以“强”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5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3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87,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50件。严惩虚假诉讼,办理相关案件42件,果断向“假官司”亮剑,为司法权威撑腰。市检察院深挖郜某等人寻衅滋事刑事案件背后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依法提抗诉9件。

扩容提质,行政检察履之以“实”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9件,助力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5件。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检察监督案中,矛盾化解没有止步于“不支持监督申请”,经过多方协调和多次释法说理,成功化解该起持续6年的行政争议,办案经验在全省推介。

赋能增效,数字检察营之以“好”。全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和“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落地落实,部署大数据法律监督“六个一”工程,重点创建一批高质量法律监督模型、办成一批效果良好的法律监督案件。专项行动以来,推广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余个,覆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累计发现各类监督线索800余条。裕安区检察院研发的“跑分案”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评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

五、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锻造更高素能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全面从严加强本领淬炼、搭建成长平台,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政治建检,把好“方向盘”。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各类政治理论集体学习288次,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6个主题赴基层一线调研,发现和解决问题22个。打造“精致党建”品牌,建立党建+检察业务、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全年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书面汇报各类工作78件次,报送简报信息430篇

从严治检,念好“紧箍咒”。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会商。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636“逢问必录”、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办案在两级院逐步形成共识。细化实化日常监督,针对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提醒谈话、责令书面检查15人次。狠抓“四风”问题纠治,抓实关键节点和重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筑牢廉洁从检防线。

人才兴检,激活“动力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拔晋升干部63人次。强化人才引进,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21人聘用制书记员47人。聚焦基层基础,加强典型培树,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兵型人才,2名干警获评全省业务竞赛能手称号,舒城县检察“全要素考核”绩效管理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弘扬英模精神,已故“全国模范检察官”、舒城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王敏先进事迹陈列室建成开馆,“安徽好人”、金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陶丛彬的典型事迹获中央暨省级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1次,向政协和民主党派通报工作16,走访代表委员23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交叉视察、座谈调研、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778人次,积极吸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以监督促提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公开听证655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035人次。尊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广泛听取律师意见,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办理律师互联网阅卷682件次,按时完成率达100%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改革中攻坚克难,在挑战中破浪前行,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有新。我们深知,全市检察事业每一个发展步伐的迈出,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安不忘危、兴不忘忧。奋进新征程,我们深切感受到党委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寄予了新期待、新要求,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思路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创新性、精准性的举措还需要深入谋划;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权威还需要进一步彰显,数字检察等提升监督质效的手段和路径还需要不断深化;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斗争精神和监督本领仍需要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再进百尺杆。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七次全会部署,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个工作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融入社会治理,以团结争先、创新争先、实干争先的奋进实践护航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全方位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六安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凝心铸魂,以更强自觉筑牢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在检察工作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融合推进政治和业务建设,确保法律监督始终体现党和人民意志。

二是同频共振,以更优履职服务大局。持续服务保障六安高质量发展,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犯罪,巩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成效稳妥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护航“双招双引”“工业强市”,加大对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和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三是倾情用力,以更实举措为民司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综合考虑法、理、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从严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深化网络诈骗、养老诈骗打击治理,强化对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监督,综合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转化为生动的检察实践。加强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提升六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是守正创新,以更高标准强化监督。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全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持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深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公益守护者职能,让六安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迭代升级数字场景应用,打造数字检察典型案例,为检察监督插上腾飞的“翅膀”。

五是正风肃纪,以更严要求锻造队伍。坚持严的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干警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能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敢担当、善作为,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

各位代表,金戈铁马闻征鼓,只争朝夕启新程。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守信念、胸怀全局,团结奋进、实干担当,认真履行好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六安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P3):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寄递安全、安全生产等社会治理领域突出问题,先后向有关部门发出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各级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驰而不息推动建议落实,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国门利剑”专项行动P4)是指由海关缉私部门联合其他司法机关开展的打击走私犯罪专项行动。

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P5)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决定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情况,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2022年4月,最高检联合全国工商联等单位在全国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4.公益诉讼“4+N”领域P5)“4”指2017年7月1日《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明确列举的公益诉讼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N”指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增加的“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新领域。

5.社区矫正巡回检察(P9):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作为对社区矫正常态化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由各级检察机关组成巡回检察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和行程轨迹、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检察。

6.看守所巡回检察(P9):是指由检察机关组织巡回检察组对辖区内看守所羁押活动、监管活动、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罚执行等方面进行检察的专项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4月至10月,在全国20个省(区、市)74个地市级检察院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2022年在全国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2023年,最高检印发《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指引》。

7.大数据法律监督“六个一”工程(P9):2023年3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部署,六安市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推进了大数据法律监督“六个一”工程,即“组建一支高效的数字检察专班队伍、开展一轮利于实战的培训考察和动员、创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法律监督模型、办成一批效果好的法律监督案件、组织一场高水平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逐步形成数字赋能检察监督的六安经验。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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