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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落实“三个规定”⑧】来听他们说......(三)
时间:2022-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01三个规定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02“重大事项”填报制度


    2019年8月,最高检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2020年4月,最高检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规范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制度
对检察干警有哪些影响?
他们又有着怎样的认识和感悟呢?
一起走近六安市检察院,来听他们说……

   

王学明 第三检察部主任     
   

如实填报记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体现了组织对政法干警的严管厚爱,督促政法干警严格规范执法的同时,筑起一道“防火墙”,抵制、排除各种干扰,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司法环境。对我们检察干警而言,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主动、如实填报记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公正、廉洁、规范司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传递法治正能量,把忠诚、干净、担当践行到执法办案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盼新要求。

 

程亮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干警,我们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首先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如实填报记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既是廉洁从检、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忠诚、人民至上的使命所在。我们要始终心存对纪律和法律的敬畏,时刻绷紧廉洁从检这根弦,依法、正确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不触碰道德的底线、纪律的红线和法律的高压线,公平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自觉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汪学校 一级检察官 

    
    法治的生命在于公正,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抓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的制度安排,不仅为检察人员披上了防腐拒变的外衣,更为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履职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作为肩负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身体力行,始终保持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的行为作斗争的定力和勇气,客观、全面地予以记录,用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带头做好“三个规定”宣传工作,为营造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贡献力量。

 

杨龙飞  四级检察官助理

 

    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会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逆的损失。因此,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给司法人员披上拒腐防变的外衣,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不仅如此,落实好“三个规定”,公平公正的办案理念,将会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建成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干警,零距离倾听民情民意,“心贴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点对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就更要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坚守职责使命。

 

杨孜晴 聘用制书记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文件。做好“三个规定”执行,是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作为民事检察部门干警,更要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有效发挥自身职能,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