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基本概况
一、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文件规定,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市四次党代会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全力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努力为全市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奋力开创幸福六安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是服务保障幸福六安建设。认真落实市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打好五大战役,构建五大高地”,主动强化态势分析,出台有效应对举措,以新理念指导新实践,以新作为服务新常态。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网络犯罪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策略方法,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惩治非法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和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扶贫开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推动反腐、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突出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惩防并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好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探索完善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是继续深化各项检察改革。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相关改革,根据检察权的特点和规律,稳步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科学设置办案组织,严格落实检察官职责权限规定,探索完善办案责任制,进一步严密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强化引导取证,严把起诉标准,保证案件质量和效果。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依法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各项检察改革进展情况,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各方面帮助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的正能量。
四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警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讲看齐、见行动。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积极探索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下教育培训工作的体系、模式和方法,突出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监督促公正、以公开促公正,强化检务督察,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形象和公信力。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发展深度融合。围绕提升基层院“八化”水平,加大对口帮扶力度,进一步增加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
三、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以及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透明度。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由院本级和0个二级单位组成,机构性质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2017年人员实有数 |
2016年人员实有数 |
比上年度增减 |
|||||||||
小计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小计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小计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
合计 |
|
94 |
135 |
92 |
3 |
40 |
133 |
93 |
3 |
37 |
2 |
-1 |
0 |
3 |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行政单位 |
94 |
135 |
92 |
3 |
40 |
133 |
93 |
3 |
37 |
2 |
-1 |
0 |
3 |
单位:人
五、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根据2017年市直基本支出供给政策(详见《2017年六安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和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人.年
单位名称 |
预算供给形式 |
类/档 |
定额标准 |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全额供给 |
行政二档 |
5500 |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2194.87万元,较上年增加110.62万元,增长5.3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增加水电费、公车改革补贴、物业管理费及网络运行维护费。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组织收入500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194.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7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组织收入项目名称 |
2017年预期数 |
2016年预期数 |
增减数 |
增减幅度(%) |
增/减原因分析 |
合计 |
500 |
560 |
-60 |
10.7 |
|
专项收入 |
|
|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
|
|
|
|
罚没收入 |
500 |
560 |
-60 |
10.7 |
叶集院已成立,组织收入不再纳入市院预算数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
|
|
|
|
捐赠收入 |
|
|
|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
|
|
|
|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
|
|
|
|
|
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
|
|
|
|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
|
|
|
组织收入项目说明如下:
(1)专项收入主要包括:0万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主要包括:0万元。
(3)罚没收入主要包括:罚没款收入500万元。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主要包括:0万元。
(5)捐赠收入主要包括:0万元。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主要包括:0万元。
(7)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主要包括:0万元。
(8)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主要包括:0万元。
(9)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包括:0万元。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0万元。
2、2017年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可支配收入项目 名称 |
2017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增减数 |
增减幅度(%) |
增/减原因分析 |
合计 |
2194.87 |
2084.25 |
110.62 |
5.31 |
人员工资增加,增加水电费、公车改革补贴、物业管理费及网络运行维护费。 |
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 |
1503.87 |
1393.25 |
110.62 |
5.31 |
|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 |
302 |
302 |
|
|
|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 |
|
|
|
|
|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 |
|
|
|
|
|
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
|
|
|
|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
|
|
|
|
转移性收入 |
389 |
389 |
|
|
|
上年结转结余 |
|
|
|
|
|
三、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194.87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1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1805.87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10.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分来源情况总表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
合计 |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
其他资金安排 |
上年结转结余安排 |
|||
小计 |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
合 计 |
2194.87 |
1805.87 |
1892.87 |
302 |
|
|
|
|
人员支出 |
1278.97 |
1278.97 |
1278.97 |
|
|
|
|
|
工资福利支出 |
938.14 |
938.14 |
938.14 |
|
|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0.83 |
340.83 |
340.83 |
|
|
|
|
|
定额公用支出 |
224.9 |
224.9 |
224.9 |
|
|
|
|
|
其中:综合定额 |
58.2 |
58.2 |
58.2 |
|
|
|
|
|
项目支出 |
691 |
691 |
389 |
302 |
|
|
|
|
2、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对比表(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
增减变化 |
|||||||
小计 |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 非税收入安排 |
小计 |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 非税收入安排 |
增减数 |
增长(%) |
|
合计 |
2194.87 |
1892.87 |
302 |
|
2084.25 |
1782.25 |
302 |
|
110.62 |
5.31 |
人员支出 |
1278.97 |
1278.97 |
|
|
1243.76 |
1243.76 |
|
|
35.21 |
2.83 |
工资福利支出 |
938.14 |
938.14 |
|
|
875.97 |
875.97 |
|
|
62.17 |
7.1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0.83 |
340.83 |
|
|
367.79 |
367.79 |
|
|
-26.96 |
-7.33 |
定额公用支出 |
224.9 |
224.9 |
|
|
149.49 |
149.49 |
|
|
75.41 |
33.53 |
其中:综合定额 |
58.2 |
58.2 |
|
|
57.2 |
57.2 |
|
|
|
|
项目支出 |
691 |
389 |
302 |
|
691 |
389 |
302 |
|
|
|
3、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
2017年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共增加110.6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增加35.21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提高日常绩效。
(2)定额公用支出增加或减少75.41万元,原因是:增加水电费、公车改革补贴、物业管理费及网络运行维护费。
(3)项目支出增加与上年持平。
4、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对比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
2017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增减数 |
增减幅度(%) |
||||
小计 |
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
其他资金安排 |
小计 |
财政拨款(补助) 安排 |
其他资金安排 |
|||
合计 |
2194.87 |
2194.87 |
|
2084.25 |
2084.25 |
|
110.62 |
5.3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
|
|
|
|
|
|
国防支出 |
|
|
|
|
|
|
|
|
公共安全支出 |
2003.33 |
1903.33 |
|
2084.25 |
2084.25 |
|
|
|
教育支出 |
|
|
|
|
|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9.71 |
119.71 |
|
|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71.83 |
71.83 |
|
|
|
|
|
|
四、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共安排项目支出4项,资金总额69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30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 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3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办案业务费4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25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20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安徽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和《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号)文件规定的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申报此项目。
项目内容:因办案业务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30,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213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3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办公楼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实际情况。
项目内容:用于对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以及办案工作区的日常维修维护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维修(护)费5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4.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业务装备经费18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25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20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和《“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高检发[2011]号)相关标准要求,申报此项目。
项目内容:为适应检察事业新发展而配备的被装购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网络租赁等费用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租赁费5万元, 被装购置费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5万元,信息网络购建10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4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2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7号)规定申报此项目。
项目内容:因办案业务需要产生的加班费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7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3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项目如下表:
2017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计 |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
其他资金安排 |
上年结余安排 |
|||
小计 |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
合计 |
664 |
664 |
389 |
275 |
|
|
|
|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
664 |
664 |
389 |
275 |
|
|
|
|
办案业务费 |
430 |
430 |
205 |
225 |
|
|
|
|
办公楼运转维护费 |
50 |
50 |
|
50 |
|
|
|
|
业务装备经费 |
184 |
184 |
184 |
|
|
|
|
|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94.87万元,较上年增加11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增加水电费、公车改革补贴、物业管理费及网络运行维护费。收入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5.87万元,占82.28%;转移性收入389万元,占17.72%。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03.33 万元,占91.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1万元,占5.45%;住房保障支出71.83万元,占3.27%。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94.87万元,较上年增加11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增加水电费、公车改革补贴、物业管理费及网络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03.33万元,占91.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1万元,占5.45%;住房保障支出71.83万元,占3.27%。。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预算2003.3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80.92万元,下降3.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支出功能未细化,全部放在公共安全支出功能分类下。其中:“行政运行”预算 1312.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保障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48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和办公楼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他检察业务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装备购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预算119.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9.7 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支出功能未细化,全部放在公共安全支出功能分类下。主要用于院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71.8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1.83 万元,增长100 %,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支出功能未细化,全部放在公共安全支出功能分类下。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1.83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3.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38.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84.91万元、津贴补贴313.63万元、奖金23.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44.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4.9万元,包括:福利费支出0.39万元,工费经费支出7.18万元,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122.45万元,会议费4万元,水电费支出11.28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15.4万元,综合定额费用58.2万元。综合定额包含: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8万元,维修(护)14万元,公务接待费31.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83万元,包括:离休费24.38万元、退休费214.35万元、生活补助1.19万元,医疗费28.77万元,住房公积金71.8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1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2017年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2017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共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项,资金总额208.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4.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18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 办公楼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4.5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物业管理服务1项24.5万元。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业务装备经费184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184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便携式计算机20台10万元,机房辅助设备1套25万元,摄像机1台13万元,空调10台5万元,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套7万元,图书和档案系统1套5万元,被服装具85套6万元,软件开发服务2套108万元,电信服务4套5万元。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在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2017年共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项,资金总额24.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4.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 办公楼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4.5万元.
项目性质:物业服务。
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部门资产购置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2017年共安排资产购置支出1项,资金总额18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 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18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业务装备经费184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184万元。
主要购置:检务工作区建设1套,电脑20台,智能枪柜1台,ups电源1台,省院共建项目1套,网络专线1条,分级保护1套,档案装订机1台,空调10台,摄录编设备1套,检察制服85套。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万元,项目支出491万元。
2017年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六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六政办[2011]91号)和《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统一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六资组[2015]1号)文件规定,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等房屋由市资产中心统一管理。
根据《六安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六车改办[2015]11号)文件规定,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务用车车交由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保留执法执勤用车12辆。
2017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版权所有: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