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邵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涉嫌袭警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