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当前位置:首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
裕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正涛涉黑案一审宣判,获刑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
时间:2019-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9日上午,由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正涛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裕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潘正涛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在一审开庭时指控:被告人潘正涛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在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持械聚众斗殴;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曾因故意犯罪获刑,系累犯,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裕安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予以确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