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范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公布检察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举报专用邮箱:lajwdc@126.com。
欢迎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