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我市首例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时间:2018-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由裕安区检察院提起的袁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处袁某犯非法采矿罪,并判处其停止非法采矿行为,赔偿经济损失,限令其于三个月内恢复破坏的农用地。该案系全市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经调查,20174月至10月期间,袁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占用裕安区新安镇政府蚕桑场所有农用地,将农用地上原栽种桃树进行砍伐,铲除土层,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破坏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侵害公共利益。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鉴定,袁某非法开采农用地内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累计为13210.84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经济价值为171741元。经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鉴定,袁某采砂场破坏农用地总面积为0.7068公顷,修复农用地所需土地复垦费为95402.72元。

该案于38日由市公安局裕安分局移送裕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部门经审查认为,袁某的行为不仅涉嫌非法采矿罪,而且还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遂将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民行部门。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419日,该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日前在裕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袁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停止实施在农用地上进行非法采矿的行为;赔偿破坏矿产资源造成的经济损失171741元;限令其于三个月内恢复破坏的农用地,逾期不履行,由他人代为履行,履行费由袁某承担。

 

检察业务   更多>>
·裕安检察:这堂课,事关大学生防范...
·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举行座谈会共话...
·金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陈...
·安徽首次!六安检察机关提起4件销售...
·六安市金安区院成功办结六起制售有...
以案说法   更多>>
·公墓祭扫燃放烟花引发火灾,六安一...
·金寨检察:生态环境共保护,非法捕...
·开设赌场非法牟利,判刑!
·花甲老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依...
·裕安检察批捕该区首例传授犯罪方法...
检察纵横   更多>>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第...
·薛江武:以中央督导为契机,形成扫...
·安徽省检察院制定“基层减负年”工...
·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解读《中国共产党...
·薛江武代表:“四大检察”法律监督...

版权所有: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联系电话:0564-3631471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0217144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