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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强厚等3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19-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19日,由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强厚等3名被告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霍邱县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判处卢强厚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卢德纪、卢德红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八个月,责令被告人返还占用的校舍以及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指控:20127月至201812月,被告人卢德厚、卢德纪、卢德红无视国家法纪,多次实施违法犯罪。卢德厚多次随意辱骂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卢德纪、卢德红多次强拿硬要和任意占有公私财物;为了让卢德纪的儿子当选村委会主任,卢德纪、卢德红、卢德厚等通过强行拉票、阻碍村民正常参加投票等方式扰乱破坏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形成以卢德厚为首,以卢德纪、卢德红为主要成员的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卢德厚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卢强厚多次随意殴打、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卢德纪、卢德红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三被告人单独或共同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卢强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卢强厚数罪并罚。被告人卢强厚、卢德纪、卢德红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达到获取非法利益和把持基层政权的目的,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破坏基层选举,因选举失败而心生报复,多次辱骂、殴打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