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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某立、廉某保涉恶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19-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6日上午,由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廉某立、廉某保涉嫌寻衅滋事恶势力一案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李理,三级检察官王庆正,检察官助理汪枝丽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廉某立、廉某保无视国家法纪,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干扰基层换届选举,意图把持基层政权,采用非法方式,组织人员多次越级上访,严重扰乱单位和生产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系恶势力,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双方围绕定罪量刑充分发表公诉和辩护意见。由于该案涉及犯罪事实较多,案情比较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