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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霍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先平决定逮捕
时间:2019-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霍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先平涉嫌受贿一案,由金寨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11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先平作出逮捕决定。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郭先平在担任霍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霍邱县政法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