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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
时间:2022-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年伊始,听证先行。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以及公信力,2022年2月14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就两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三名听证员,两名人民监督员,以及侦察机关办案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修勇主持会议。

    该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均未满18周岁,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本着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拟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在考验期内若没有发现实施新的犯罪、在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考察机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考验期满后,人民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决定。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出需要听证的问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听取了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的意  见,后围绕案件相关问题向承办检察官提问、承办检察官充分释疑后,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一致同意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本次听证会是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公信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