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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带着深情为民执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时间:2014-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记霍邱县检察院控申科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优秀团队,多年来,一直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法为民所用”,不断“争先创优”,连续四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多次受到省院、市院、省、市县政法委的表彰,获得“涉检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这些荣誉见证着霍邱控申干警们辛勤的汗水和对人民、对法律的无比忠诚!

  第一篇章  彰显公正   护法为民

  控告申诉科是老百姓申冤诉苦的地方,为此,我们确定了有冤必申给说法、有屈必解还公道的基本准则,对属于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全部受理,并依法及时办结,切实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在听来访人陈述时做到“三让”:让人把话说完,让人把怒火发够,让人把烦恼诉尽;在答复时做到“三不”:不说使其反感的“难听话”,不说使其情绪激动的“过头话”,不说使其心寒的“官场话”;在办理群众来信时做到“三快”: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答复快,涉及诉讼的事项办理快,反映问题的来信反馈快;对重大复杂案件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上访人员所反映的合理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来访群众的信任。

  2012年3月,原白莲粮站刘某某申诉要求返还被追缴款33000元,由于不起诉决定书中未对33000元做出法律认定,不适用复查程序,经反贪局复核,认为认定其贪污33000元证据不充分,在现有条件确实不能查清事实的情况下,把33000元退给刘某某。一起一触即发的越级访息诉了。

  第二篇章   心系群众   办好实事

  “只有爱百姓如手足,才能真正心系百姓。”这是霍邱控申干警们常说的一句话。

  为进一步密切检群关系,解决群众上访难的问题,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完善和拓展接待工作:一是推出电话访、信函访、预约访、网上访等多种形式,便于群众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打破了以往坐班接待的单一模式,方便了举报。二是将检察长接待延伸到基层。近三年,检察长深入机关、企业、农村巡回接待53次,化解矛盾20起,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12起。

  2010年控申科接到县委交办的新店镇松林村上访案件,控申干警们立即以高度的责任感,以群众利益为己任,放弃了正月十五与家人的团聚,带领工作组进村办案。召开群众会议,宣传法律政策,稳定群众情绪。对抵触情绪强烈的百余人挨家挨户走访,了解前因后果,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到查账工作中,理清账目的来龙去脉,查清了虚报2万多元土地补偿款的事实,追回了虚报的补偿款,全部缴存到资金专户,提出了如何管理和使用这笔补偿款的检察建议。群众对我们的处理心服口服,再也无人就此问题投诉上访,维护了一方的稳定。

  第三篇章  以情释法  化解矛盾

  “为检心系百姓,稳定高于一切,群众满意就是我们的工作标准。”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让满怀怨气而来的群众,心平气和地离去,切实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

  2010年6月底,我院接到市院转来督办的张某信访案件。张某曾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取保候审后一直未结案,户口被注销了,本人又体弱多病,情绪十分低落,多次写信反映请求结案一直没有结果。检察长将此案批交控告申诉科办理,办案人调阅出原案卷宗,了解到由于一直通知不到张某本人,加之原承办人调走,导致一直未予结案。2010年8月4日,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对张某做存疑不起诉,并到张某户籍所在地长集镇召开现场办公会,督促当地派出所尽快恢复张某的户口,同时协调镇村为张某落实低保、医保。

  2010年8月13日,正值上海40度高温的三伏天气,控申干警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冒着酷暑,驱车千里来到上海松江区某工厂,带着慰问品、户口本来看望在这里打工的张某,当面向其释法说理,并与其聘请的律师进行交流沟通。当对张某宣布不起诉决定,送上户口本,他的律师动情地说:“落实户口不是检察院的职责范围,你们却做到了,表明你们对当事人是用心的,是负责任的。” 然而张某坚持说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导致患病丧失了劳动能力,表示要继续上访。息诉工作陷入了僵持状态。

  此后,我们又两次到上海、长集等地看望张某,帮助他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他的亲属做思想工作。我们的真诚付出终于感动了张某,他心中的怨气释然了,放弃了于法无据的赔偿请求。多年的信访积案终于化解了。

  第四篇章  倾注真情  扶助弱者

  “心中有百姓”,就会伸出援助之手。控申干警对群众来访,凡他们所关心的、所希望的和所要求的,都会认真听、主动想、及时办,特别是对一些来自社会底层告状无门、需要帮助的老人和社会弱者,总是凭着爱心、诚心和耐心,尽力为他们提供帮助,解决困难,化解困挠他们的心结。2012年以来,共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18人。

  去年开春,有人实名电话举报某乡镇轮窑厂出现的一些经济问题,我们立即驱车百里来到该乡镇,按照预约接待举报人,但结果令人大失所望,连一个人影都没见到。经了解,举报人精神有点不正常,我们只有无奈一笑。时间不长,举报人再次来到举报中心,举报材料纯属乱七八糟的打油诗,令人哭笑不得。我们不仅没有埋怨他,反而热情地接待了他,耐心听他诉说。面对接待人员的真诚和热心,举报人深受感动,流着泪敞开心扉,道出了要反映的问题。经过艰苦细致的初查,涉案人员得到了应有的处理,无关人员得以澄清,还干部一个清白,给举报人一个明白。针对举报人的实际情况,我们与乡村联系为其解决了低保。事后我们又专门做了回访,举报人的父母感激不尽,说儿子生性耿直,看不惯一些村领导的嚣张盛气,屡次上访无果,积郁成疾,精神失常。只是因怕担诬告之名,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检察院,没想到检察官如此有耐心,如此对群众负责,问题的查清解开了儿子的思想疙瘩,还落实了低保,心里舒畅了,精神也好了起来,他们激动地说“你们让俺孩子重新活过来了!”

  第五篇章  为民执法  弘扬正气

  霍邱是人口大县,每年受理的举报申诉案件达上百件,工作量大、接待任务重是可想而知的。控申接待、文明创建工作艰难繁杂,日久天长,干警们难免产生厌倦情绪,但是一想到群众的疾苦、人民的利益,大家就充满了信心,激起了斗志。近几年来,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控申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日,累计加班达200多个工作日。平日里他们心系群众,埋头苦干,不骄不躁,默默奉献,廉洁自律,开创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局面。他们深知要做好控申工作不仅仅是做好群众的说服疏导工作,更难的是要面对各种诱惑、威胁和权力等压力,在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面前,始终选择的是后者。

  2010年6月省委政法委布置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中,举报中心受理了省市院转来的群众举报叶集交警大队徇私枉法案件,举报中心在检察长亲自带领参与下,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加班加点突破了该大队大队长陈某某、副大队长叶某某徇私枉法案,移送市院立案侦查。

  此案立案查处在叶集及周边县市震动很大,较好地履行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了交警部门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控申工作是联系群众、密切检民关系的桥梁纽带,我们将立足控申岗位,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用我们的真情和实干温暖群众,用我们的执着和坚持书写新的篇章,有我们的努力和付出凑响和谐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