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体育教师杨书泉考进舒城县检察院工作。“9年的检察工作使我深深认识到,只有热爱这个岗位,才能把本职工作做好。”他感慨地说。
检察工作的专业性要求检察官必须具备较强的知识、技能及各种素养,否则,将无法驾驭对抗、多变的庭审,无法有效查处狡猾、隐匿的犯罪,无法把握复杂、疑难的案件。
当初,非法律科班出身的他,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爱和一股韧劲,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利用工作之余系统学习了法律知识,2005年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便顺利通过,是他院通过司考第一人。随后,他不断丰富、更新、提高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克服工学矛盾,通过半脱产形式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并于2010年顺利取得学位。他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得失,经常和同志们交流学习和工作心得,他是舒城县检察院“检察大讲堂”的常任教员,主讲过《司法改革与检察改革》、《刑事诉讼法前沿问题》等课程。2012年4月底,他在芜湖参加“全省检察师资培训”,结合新的刑事诉讼法,认真钻研刑事法律制度, 7月份,参加了“全市新刑诉法巡回宣讲活动”,主讲了《修改后的侦查制度》,能把概括、抽象的理论和具体、生动的案例有机结合起来,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不论处于何种工作岗位,他总是孜孜不倦,爱岗敬业。7年的公诉工作,他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00多件,成功地完成了出庭公诉工作。2011年2月,他和另外两名检察官组成专案组,承办由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何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皖西第一涉黑案”。该案从2月份提前介入到11月份出庭公诉历时9个月,他承担了何某等31人涉嫌的10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的审查起诉工作,涉及罪名13项,案件卷宗120多卷。在提前介入阶段,他积极实践“公诉指导侦查”制度,从证据的角度给公安机关提出了300多条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对取证的合法性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建议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鉴于涉嫌事实多讯问时间长,建议公安机关讯问时给予犯罪嫌疑人必要的休息和饮食时间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通过审查起诉工作,他成功追加了敲诈勒索等多起犯罪事实、改变了多起事实的定性,尤其对公安机关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提出了准确的改变意见。庭审历时5天,当他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读完起诉书后,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讯问、举证质证等就展开了激烈的较量,被告人当庭翻供并提出非法取证,法庭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法庭调查中,很多组织成员只承认自己在犯罪活动中的实行行为,对指挥与被指挥的行为关系等进行翻供。他及时在法庭上阐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中行为人自首或坦白认定的需要具备的特殊条件,即行为人不仅要供述自己在犯罪实施阶段的具体行为,而且要供述自己在犯罪预谋、策划等准备阶段的行为,要供述自己如何参与指挥与被指挥、纠集与被纠集等行为。有力震慑了被告人,使其完整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法庭调查更能够清晰体现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特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对定性尤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焦点问题展开了三轮辩论,由于准备到位,公诉人举证有力、论证准确、说理充分,有力的证明了证据合法性,成功的驳斥了辩方观点。首犯等多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当庭痛哭认罪,庭审取得了超出预想的良好效果。庭后,社会舆论一致反映司法机关打黑打的准、打的好!
2012年3月,院党组为了多岗锻炼业务骨干,培养复合型人才,把他从公诉科副科长调任反贪局副局长。他根据院工作目标和部署,当好领导助手,找准位置,积极筹谋。进入反贪第一年的他所带的办案小组,就立案查处执法执纪部门和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大案3件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效的维护了党的形象,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本职岗位上,我只是做了自己的分内之事,而组织上却给了我一连串的荣誉和待遇。其实,我所做到的,只是无数人民检察官已经做到和始终坚持的。”是的,他先后荣获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第八届“龙舒十大杰出青年”、全市无党派人士代表先进个人、县政协第九届常委,等等。他表示,将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爱岗敬业练真功,为钟爱的检察事业奉献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