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来自金寨山区的一朵杜鹃花,她是公诉席上“寸步不让”的角斗士,她是竞赛场上句句铿锵的论辩手,她是用善良之心执正义之剑的检察官,是服务乡村振兴的帮扶人、致力于法治宣传的法治副校长,她就是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田露。曾获评霍邱县三八红旗手、2021年六安市政法系统“十大优秀政法干警”、2022年度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巾帼干警、第十四届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优秀论辩手”等荣誉。
坚持原则—尊重事实和法律,坚守底线和初心
“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保障被害人和嫌疑人的权利,对得起法律和初心。”
从检十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七年,田露始终用求极致的精神对待案件。在办理一起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件时,田露遇到了难题:在案件中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程序等方面,她完全是个“门外汉”。犯罪嫌疑人认为这个领域专业性强、行业规定多,在讯问时甚至表示“我跟你说这些,你听得懂吗?”并且自始至终都不认罪。田露不甘示弱,坚决不囫囵吞枣、回避难题,她开始研究国家关于民营企业、担保行业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学习安徽省的、六安市的、霍邱县的行业规定,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证据分析。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她不仅完成了数十本卷宗、三个罪名、多起事实的审查,还成了担保行业的“半个专家”。庭审前,田露准备了环环相扣的讯问提纲,预判了辩点,制作了情理法结合的公诉意见书。在有力的证据、充分的论证面前,被告人无言以对。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表示认罪服法,未上诉。
2017年办理的陈某某强奸抗诉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2018年办理张某某猥亵儿童抗诉案,对被告人张某某是否构成自首充分论证,被二审法院采纳意见;2020年办理的孙某某骗取贷款抗诉案件,从情理法多角度论证孙某某除犯骗取贷款罪外,也构成贷款诈骗罪,被二审法院采纳意见,改判被告人犯数罪,刑期比一审刑期增加了四年。“案件分大小分难易,卷宗分薄厚,但绝不分孰轻孰重,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这是法律人的责任。”
履职尽责-不惧困难,勇挑重担
“从无到有,会有些难,但是很有挑战,很有意义。”
2017年,全省尚未办理过监察机关留置案件,检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如何衔接尚无明确规定,如何提前介入发表意见?如何采取强制措施?如何开展联席讨论?如何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一系列问题摆在面前。田露作为主办检察官,积极探索,主动对接研判,办理了全省第一起当庭宣判的留置案件,合肥、亳州等地检察机关前来交流学习成功经验。这套经验沿用下来,监检公法衔接畅通高效,本地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均一审结案,无一上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累计执勤二十余次、二百多个小时;与此同时,在疫情突起、防控任务最艰巨的时期,她承担了一起涉恶案件的办理,来往于多个看守所之间协调,既要做到零接触,又要充分保障各方权利,既要完成防疫执勤任务,又要审阅数十本卷宗,对数十起事实定性、给十名嫌疑人量刑,白天在执勤点吃泡面,晚上在办公桌前阅卷,发烧了,跑去医院做核酸,按时报备、排除风险后继续伏案,在重重困难下,这起涉恶案件未退查未延长,分析证据、勘查、走访现场、听取律师、被害人、嫌疑人的意见,每一个程序、每一项权利保障到位,且有九名被告人认罪认罚,最终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律情怀-让法律有温度,让正义不缺席
马某某盗窃案本是一个“不起眼”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是,经过审查发现,嫌疑人是一名高三的学生,正值人生十字路口,这种情况下,一诉了之,效果会好吗?田露认为,还不能作决定。她联系到了嫌疑人的父母和老师,了解嫌疑人的成长背景、家庭情况、日常表现,在不打扰嫌疑人学习的情况下,深入学校,了解嫌疑人案发后的成绩等情况,结合马某某的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田露提出了相对不起诉的意见。有人善意给出建议:“犯罪数额一万多,比我们平时把握的相对不诉的数额高出很多,还是起诉吧,别惹出猜疑。”田露认真思考,仔细阅卷,最终还是经过公开听证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她说:“法律带来的正义应该是有温度的,给他一个机会,可能会改变他的一生,作为一名检察官,应该做的事就要无惧蜚短流长。”
“每一点进步都来自于同事们的帮助、前辈们的教导,得益于组织的培养,是肯定,更是激励。我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我只是基层的平凡岗位上平凡的一员,我爱这种平凡,它让真切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让我每天都很充实,因为充满热情、践行信仰,所以虽平凡却不平庸。”这是田露内心最深情的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