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优秀审查逮捕案例、刑事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刑事检察优秀示范庭、优秀刑事抗诉案例、刑事抗诉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庭审等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六安市检察机关2篇法律文书、2件一审公诉案件获表彰。
金寨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决定书、舒城县检察院办理的文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抗诉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不起诉决定书”和“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抗诉书”。舒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某故意杀人案、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曹某某受贿、介绍贿赂、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今年以来,六安市检察院党组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扎实推进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基层月讲评机制等工作,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建设。全市两级院刑事检察干警证据审查、法律文书制作、出庭公诉等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公诉人才培养、办案质量取得实实在在效果。1人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2人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1篇起诉书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提名,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立案监督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