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检察情况反映》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电梯井积水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宁西铁路公跨铁桥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双双入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履职领域。六安市检察机关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扣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工作部署,聚焦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精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推动一批隐蔽性、长期性安全隐患源头清零,以检察监督补齐安全生产监管短板,切实筑牢基层安全防护底线。此次两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充分体现省检察院对六安检察深耕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做实民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