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确保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依法保障,近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人大、政协,共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开展“沉浸式”监督,以“阳光司法”回应社会关切,筑牢人权保障防线。
“指定居所是否具备正常生活条件?”“被监视居住人的饮食、休息如何保障?”带着这些问题,代表委员们跟随检察官的脚步,实地查看了指定居所的房间设施、监控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并重点检查了居所是否与审讯场所分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细节。 监督过程中,代表委员在检察官的带领下查阅了公安机关的值班日志、法律文书,详细了解监管警力配备及日常管理情况。一名政协委员现场询问被监视居住人:“你每天的饮食是否按时供应?是否有人身权利受侵害的情况?”通过直面沟通,确保当事人的辩护权、休息权等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绝非“法外之地”,其执行合法性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此次检政协作活动,既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体现,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未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外部监督机制,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法律与民意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