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敏带队在叶集区开展随机听庭,本次听庭聚焦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江某某涉嫌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叶集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参加此次听庭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对犯罪构成、量刑情节充分展开论证,及时有力的回应了辩护人的观点,并通过对被告人江某某成长经历、犯罪成因进行分析,以法庭教育让被告人正视自身错误。被告人江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两级检察机关旁听人员开展同堂评议,从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讯问方法、法庭辩论技巧、办案综合效果等多方面对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评议。刘敏充分肯定了整体庭审效果,又提出尝试多媒体示证,规范起诉书表述等具体建议。
下一步,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提升出庭公诉能力为目标,持续推动以评议促整改、以实战促提升,不断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建设,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