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2026年伊始,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陵一行赴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就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扎实推进鸟类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等进行调研、指导。
金寨县响洪甸水库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及停歇地,每年春冬都有大量鹤类、雁鸭类等珍贵野生动物迁徙途经。
调研组一行先行来到响洪甸水库流波䃥镇候鸟观测站,实地察看越冬候鸟栖息、觅食及周边生态保护现状,在观测点,详细询问候鸟种类、数量监测情况,了解影响候鸟迁徙的常见因素、相关部门保障候鸟迁徙的具体举措,重点关注鸟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跨部门协作机制运行等工作进展。
金陵强调,候鸟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要持续深化鸟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候鸟迁徙路线巡查、栖息地保护、违法行为追责的全链条监督机制,让“检察蓝”成为候鸟迁徙路上的“守护色”。
随后,调研组一行又来到某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针对金寨县检察院正在办理的某项目完工后生态修复不到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实地查看用地整治、植被恢复、水体治理等情况,为案件办理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提出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的工作意见。
调研组指出,检察机关要立足中心服务大局,既要做好重点项目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事前预防,又要做好工程项目后续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检察监督,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六安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持续聚焦鸟类野生动物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的使命担当,高质效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守护好六安的蓝天碧水、鸟语花香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