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检察院针对某企业非法洗砂污染环境的问题,召开由环保、镇政府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就加强属地监管,保护生态环境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相关企业在乡镇政府监督下已整改完毕,取得良好效果。
经查,某非法洗砂企业,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外购“砂石料”使用洗砂设备在我县某乡镇进行洗砂作业。2024年2月26日被省环保厅发现后将此线索移交给县环保部门处理,在制止当事人违法行为后,当事人未依照相关规定自行拆除洗砂设备,环保部门多次前往督促其自行拆除但进展缓慢。
在通过实地勘查和全面深入研究相关政策后,为高效解决问题,县检察院分别与属地政府、环保部门、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磋商会上,案件承办人、环保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充分地释法说理,最终达成一致的磋商意见:案涉企业负责人承诺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洗砂设备并完成搬迁,由属地政府督促当事人履行承诺。目前,在属地政府督促下,当事人已将洗砂设备完全拆除,并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办案理念,把公益保护解决在诉前,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的最佳办案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