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文明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7月4日,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在杭埠河堰池段开展“增殖放流促修复,检法联合护生态”为主题的生态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是保护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对于养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活动共放流鲫鱼、草鱼、黄白鲢鱼各类鱼苗共15万余尾。通过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有助于恢复本县天然水域鱼群数量,修复水生生态环境,促进水域生态可持续发展。
增殖放流是保护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对于养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活动共放流鲫鱼、草鱼、黄白鲢鱼各类鱼苗共15万余尾。通过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有助于恢复本县天然水域鱼群数量,修复水生生态环境,促进水域生态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