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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组到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时间:2024-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7月2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宗林、助理郝炎平、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书德一行到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指导高质效办案工作,并对该院及裕安区、霍山县、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开展集中评查。

评查组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规定的标准,现场采取边评查案件、边调研分析、边培训讲解、边总结提升的工作模式,围绕监督对象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方面,重点对各县区院2023年已办结的公益诉讼案件卷宗进行全面评查。评查组对金安区院案件质量给予肯定,认为案件监督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规范,同时也对案件中有关证据材料手续、部分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评查组强调今后要紧盯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工作,做好已办案件的“回头看”和总结提炼工作,通过办理一批高质效案件,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

下一步,金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逐案反馈承办检察官,并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以评查带动学业务、促规范,推动案件质量和干部素质“双提升”,切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