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检察模型发现了一条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
经核查,被害人柏某因一起交通事故案死亡,经舒城县人民法院判决,民事方面肇事方需赔偿28万余元,但由于肇事方已病逝,目前仍有16万余元未赔偿。其爱人包某年纪大、腿静脉萎缩无法行动,且患有腰椎盘突出、支气管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比较困难。
目前,舒城县检察院正在为包某争取司法救助金,以期其贫困的生活有所缓解。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秉持应救助尽救助的原则,依法审查,解危纾困,向困难刑事被害人传递检察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