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六安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附新闻发布会全文通稿)
时间:2020-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2日上午,六安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安徽日报、工商导报、皖西日报、六安市电视台、六安新闻网等省、市重要媒体的记者应邀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宜林从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工作成效等方面通报了六安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情况。

葛宜林介绍,自20181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六安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部署,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依法惩治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4464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8840人,其中涉黑案件11175人,涉恶案件10766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23人,纠正漏捕8人,决定逮捕29人,追诉45人。

提升办案质效,严惩黑恶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专案攻坚,推进案件清结。专项斗争以来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00件次,提出引导侦查意见980余条。强化诉前把关指导,切实做到“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聚焦监督主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通过介入侦查、审阅案卷等方式加强对漏罪、漏犯监督。

坚持“打伞”“破网”,推动“伞网”清除。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级签字背书”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注重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题。强化线索核查和跟踪督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专项斗争期间共收到、发现并移送线索372条。

持续“打财断血”,推进黑财见底。加强对涉案财产处置监督,将打财断血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各诉讼环节,全面查清涉案财产来源与权属,准确界定涉案财产性质,精准打财断血。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随案移送财产3500余万元、房产300余套、汽车90余辆;建议法院适用财产刑46件。

强化源头治理,促进行业清源。围绕“深挖根治、长效常治”目标,在强化办案的同时紧盯十大行业领域,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将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堵漏洞、补短板、治乱象、提质效方面的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就办案中发现的执法司法、行业监管等问题,向公安、法院和教育、水利、金融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2件,反馈率100%

随后,与会记者还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六安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盛源均一一作出详细解答。

 

 

附:新闻发布会全文通稿

 

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部署,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依法惩治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

一、基本情况

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4件464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8件840人,其中涉黑案件11件175人,涉恶案件107件66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23人,纠正漏捕8人,决定逮捕29人,追诉45人。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坚持“一把手”带头抓,统筹推进,高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以来,市检察院召开检察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81次,相继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推进会、调度会6次,部署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院决策,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市检察院实行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包案制度,分批挂牌督办5件涉黑涉恶案件,院领导先后带队下沉督导检查35次,就积案较多的县区检察院开展工作约谈,赴县区办案一线听取汇报、指导办案,突出压力传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提升办案质效,严惩黑恶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多措并举,强化专案攻坚,推进案件清结。专项斗争以来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00件次,提出引导侦查意见980余条。裕安区院成立专案组先后11次提前介入刘训等24人涉黑案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65条。霍山县院提前介入彭保友等人涉黑案件时赴公安办案点驻点介入案件引导侦查50余天,审阅卷宗360册,提出引导侦查意见80余条,确保了案件审查起诉顺利进行。发挥领导办案示范作用,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办案54件,叶集区院办理张同亮等人涉黑案件、霍山县院办理彭保友等人涉黑案件、裕安区院办理刘训等人涉黑案件时成立了检察长督办、分管副检察长等院领导领办、主办的办案专班。强化诉前把关指导,切实做到“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聚焦监督主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通过介入侦查、审阅案卷等方式加强对漏罪、漏犯监督,霍山县检察院对彭保友等人涉黑案件提起公诉后发现被告人彭保友另有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被告人刘家运另有涉嫌骗取贷款罪行应当一并起诉和审理,遂对该两起事实追加起诉。

(三)坚持打伞破网,推动伞网清除

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级签字背书”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注重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题。强化线索核查和跟踪督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专项斗争共收到、发现并移送线索372条,其中涉伞线索148条。

(四)持续打财断血,推进黑财见底

加强对涉案财产处置监督,将打财断血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各诉讼环节,全面查清涉案财产来源与权属,准确界定涉案财产性质,精准打财断血,有效服务“六保”、“六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开江接访因公司财产涉某涉黑案件被扣押、冻结的民营企业家洪某某,耐心细致就其诉求释法说理,并积极主动与法院协调;霍山县检察院办案中厘清该涉案企业情况后建议法院解除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以及对部分房产的查封措施,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随案移送财产3500余万元、房产300余套、汽车90余辆;建议法院适用财产刑46件。霍山县院在排查生效判决中对魏学明等人涉恶案监督财产刑执行112.79万元;裕安区院向裕安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李健等3人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共监督执行罚金8万余元。

(五)强化源头治理,促进行业清源

围绕“深挖根治、长效常治”目标,在强化办案的同时紧盯十大行业领域,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将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堵漏洞、补短板、治乱象、提质效方面的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就办案中发现的执法司法、行业监管等问题,向公安、法院和教育、水利、金融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2件,反馈率100%。金寨县院结合办理的2件涉恶案件,针对不同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22份,突出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督促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整改,预防套路贷、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起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治理等作用,强化源头治理工作。

(六)深入宣传发动,巩固斗争效果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扶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深入社区、乡村、监区等地,开展集中宣传月、法治宣讲等活动。专项斗争以来,结合“双提升”工作开展法治宣讲、法治文化演出、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150余次,发放宣传册13万余份,通过线上线下上法治课200余次,受教育人数10万余人;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及其他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刊发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各类信息2000余条。金寨县院开展扫黑除恶和满意度双提升的宣传活动,由院领导带头,全体干警参与开展走访、宣讲、入户发放宣传材料。霍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双提升”工作,院领导带队走进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开展新一轮的普法宣传、宣讲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成效

一是高效办结了一批案件。起诉了汪贤兵、朱灿亮、方林生、张同亮、彭保友等11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了邱业俊、晏小龙、李磊、叶乃余、徐金霞107件涉恶性质犯罪,对受理案件实行挂图作战,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均在法定办案期限内从快办结。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全部办结。

二是深入核查了一批线索。专项斗争以来,通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及破网打伞“回头看”、涉黑涉恶案件“大排查”,公布检察机关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现、接受群众举报线索,摸排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均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线索成案7件。

三是推进执行了一批黑财。专项斗争以来,通过对各办案环节涉案财产处置的监督,严把涉案财产关,庭审中对采取措施的涉案财产提出处理意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发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26份,专项斗争以来共监督财产刑执行到位1400余万元,打财断血取得成效,促进了黑恶财产处置依法、规范进行。

四是推动整顿了一批行业乱象。通过重点打击砂石等自然资源领域、套路贷等金融领域、社会治安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等犯罪,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以案促治,金融、工程、交通、市场、教育、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明显加强,有效堵塞行业监管漏洞。

五是建立健全一批长效机制。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工作;建立信息通报、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衔接机制,统一执法尺度;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诉讼监督;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强化线索研判审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宣传发动机制,壮大斗争声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