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为了增强群众防范黑恶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八月下旬,县检察院干警分别前往山七镇梅方村、万佛湖镇街道、庐镇乡和平村、春秋乡兴隆村,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册和小礼品、现场解答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解读法律条文,帮助群众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了解,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
通过此次活动提升了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参与感,使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