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有关信息公告
时间:2015-01-20 作者: 新闻来源: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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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53号)要求,市检察院决定自2014年12月25日起,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本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治理单位“吃空饷”。本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二)治理个人“吃空饷”。本单位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包括:
1.在本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本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方法步骤
集中治理工作于2014年12月下旬启动,2015年2月15日前完成,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回头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下旬)
召开本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会议。成立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布集中治理“吃空饷”工作举报电话:0564--3631672,举报邮箱Luanjwm@sina.com。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1月20日)
对照国办发〔2014〕65号、皖政办明电〔2014〕53号要求,梳理分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核查,登记造册。一是对照自查。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进一步认真对照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如实填报《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做假。二是认真自纠。在自查摸底工作的同时,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公开公示。在本单位内部对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四是按时报送。2015年1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材料报市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三)整改阶段(2015年1月21日—2月5日)
对干部职工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依照相关规定追缴“吃空饷”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阶段(2月6日—2月15日)
对清查治理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跟踪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吃空饷”问题,同时做好迎接省、市集中治理领导小组的督查和验收准备工作。
五、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桂 青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甘正祥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陈晓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潘 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吴家长 计划行政财务装备处处长
黎克友 监察室主任
季为民 政治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季为民兼任。
通讯地址: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237010
联系电话:(0564)3631672
电子邮箱:Luanjwm@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