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06.3
因公出国(境)费
7.3
公务接待费
31.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7.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三公”经费决算为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没有下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3万元,财政预留年初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3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33万元,下降37.23%,减少的原因是出国行程缩短,2015年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出国培训、学习考察。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6.02%。,下降的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5年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12批次,389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3.9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5.77万元,下降46.6%。,下降原因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车辆运转。2015年,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联系方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jcycsy@163.com
附件:8.“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