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现就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体现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四个进一步”的目标——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学习教育过程中,尤其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二、主要内容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一)学党章党规
1、对全体党员的学习要求
学习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要把检察职业道德和检纪检令纳入学习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司法办案的各项纪律要求,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2、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要求
系统学习领悟党章,全面把握基本内容,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领导干部必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 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地方党委和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要求。
(二)学系列讲话
1、对全体党员的学习要求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特别要突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2、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要求
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为基本教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论述,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注意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着重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三)做合格党员
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要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推动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行动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坚持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检、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敢于担当、忠诚履职,真正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学习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要强化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
(一)坚定理想信念问题
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有的甚至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牢记党的历史使命,坚守党的信仰信念,把正确的理想追求转化为行动的力量,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把理想信念体现到修养律己、为政用权、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做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模范践行者,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思潮。
(二)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问题
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不辨是非,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牢记党员身份,加强党性锻炼,听党话、跟党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强化党的宗旨意识问题
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差,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有的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司法为民,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本职服务大局。
(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
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有的甚至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情趣低俗、贪图享乐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切实加强道德修养,崇德向善、注重自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用自身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
(五)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问题
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精神不振、作风懈怠,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甚至敷衍应付、逃避责任等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工作。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坚持求真务实、按规律办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六)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重点解决有的检察人员权力寻租、以案谋私、知法犯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一些检察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一些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不适应,尤其是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知识欠缺;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程序违法、处理不公;对法律赋予的非法证据排除、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履行还不到位;有的不严格执行或规避指定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律师执行权利保障等法律规定;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对改革政策正面解读和改革成效宣传不够等问题。
四、主要措施
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
(一)开展专题学习讨论
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要引导党员强化自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鼓励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撰写心得体会。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始终,在自学的基础上,两级院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6月底前后,以“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讨论;9月底前后,以“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进行学习讨论;11月底前后,以“坚守纪律底线,培育高尚情操”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进行学习讨论。
各院党组要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认真制定《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处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方案》,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要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展开专题学习研讨。4月份,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的重要批示,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一次学习讨论;9月份,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重大部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开展一次学习讨论。
(二)创新方式讲党课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注重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合理安排,鼓励身边的先进模范和普通党员等联系实际讲党课。各级院党组成员要在所在支部或对口指导基层院讲一次党课,围绕开展学习教育主题,认真进行调研思考,自己动手撰写讲稿,真正做到“三个讲清楚”,即讲清楚目的意义、讲清楚任务要求、讲清楚实践途径,切实保证党课质量。“七一”前后,各院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在三次专题学习讨论结束后,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注重解决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司法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视情予以表扬或给予组织处置。
(五)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年底,院党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坚持边学边查、立行立改,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探索运用党员承诺、群众评议等办法,加强效能督查、保证工作力度,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入。针对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员表现“负面清单”,促进党员对照检查、认真整改。针对党员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注重从源头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执法不规范、工作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并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深入自查、抓好整改,不断提升学习教育实效。
(七)立足岗位作贡献
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要认真思考如何把党员标准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在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等。
(八)领导干部做表率
领导干部作表率要体现在学习教育的每个环节,学习讨论、查摆解决问题、接受教育、参加评议都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讲话、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活动,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做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的表率。
五、组织领导
(一)层层落实责任
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经常性教育。两级院党组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学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坚持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党组、支部二级责任制,形成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支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党组要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的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督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习要求,确保各个基层党组织全覆盖。领导干部要学在前、做在前。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各级检察院要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两级联动
市院在开展好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区院的指导,推动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体健康发展。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把握学习教育每个环节具体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提出建设性建议,使整个活动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有序衔接、健康发展。要建立工作联系人制度,确保两级院之间、检察院与同级地方党委之间以及检察院内部党支部组织之间沟通交流和信息传递顺畅。市院将加强信息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省院。
(三)营造良好氛围
要高度重视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检察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互补优势,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学习教育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积极选树宣传一批在办案一线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拓宽学习路径、丰富学习资源,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增强学习实效。
版权所有: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