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劲松,专职检委任才斌前往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再次对刘某等人涉恶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全面了解该案批准逮捕后的侦查情况,并对案件的调查取证、证据排查情况提出建议。
检察提前介入制,即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的简称。提前介入是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取证调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项制度。 为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该院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从严办理,亮明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鲜明态度和坚决行动,对黑恶势力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某等人涉恶案案情回顾:
1月21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刘某等12名涉恶人员。
经审查,自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不断地纠集、发展成员,形成内部分工明确、较为稳定的“恶势力”组织。为了攫取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刘某经常纠集王某、余某、申某等人,在六安市裕安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