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以代太兵为首的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裕安区法院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胜恩出庭支持公诉。
经查,2014年10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代太兵在经营华晨物业公司期间,在月亮岛小区、凤凰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为树立非法权威,获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王文军、戴理宏、戴磊、袁同胜等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虽经多次报警处理仍然继续实施;代太兵、王文军及被告人王芳等人虚构在月亮岛小吃街摆摊需缴纳“入场费”的事实,对多名摊贩实施诈骗等;代太兵、王芳以断水断电、阻碍转租等方式对月亮岛小区门面房商户实施敲诈勒索;为讨要高利贷,代太兵、王文军、戴磊及被告人周超等人先后对多人实施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张贴大字报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以代太兵为首,王文军、王芳、戴理宏、戴磊、袁同胜为积极参与者,周超为一般参与者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代太兵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文军、戴理宏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被告人王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戴磊、周超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应当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被告人袁同胜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