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县党组理论中心组督学旁听组到会指导。
会前,对照学习要求,中心组成员开展了自学,为交流研讨奠定了坚实基础。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调研视频,院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立足岗位职责作交流发言。
就如何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颖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提升站位,在进一步学深践悟上见实效。全院干警要通过政治轮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霍山检察落地落实。
二要真抓实干,在进一步履职尽责上见实效。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在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中,紧紧围绕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两个专项行动,深化检察改革和发展,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传承优秀法治文化和传统法治精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三要统筹谋划,在进一步争先进位上求实效。要把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与第四季度检察工作相统筹、相融合,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人、事、案的管理,紧盯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早提醒,早纠正,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齐心协力、奋勇争先,打好年度工作“收官战”。
督学旁听组对此次中心组学习给予充分肯定,表示主题聚焦,组织有序,效果良好。要进一步保持和改进,让中心组学习准备更充分、研讨更深入、形式更鲜活、记录更规范,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